近日,家住运河区的马先生家中的瓶装液化气用完了。当他带着空液化气瓶来到沧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补充液化气时,被工作人员告知钢瓶使用期已到,继续使用钢瓶需要一次性缴纳8年使用费192元。对此,马先生产生了质疑,为何液化气钢瓶使用要一次性缴纳8年费用?
他想通过记者咨询下相关部门,钢瓶使用费是否可以一年缴纳一次?自己中途不再使用液化气,是否可以退费?
【部门回复】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沧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国家相关部门对液化气钢瓶使用年限规定为8年,到期后,可视情况延长钢瓶使用期限,最多12年。沧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向用户收取钢瓶使用费,标准为8年192元。这项规定由我市多个部门批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后统一执行,且收费标准已进行系统设置,工作人员无法更改。
如果市民家中的液化气钢瓶使用期满8年,仍需继续使用液化气,按照规定要一次性缴纳8年液化气钢瓶使用费192元。若未满8年,市民选择停止使用液化气,沧州华润燃气公司将结合具体使用情况和时间,退还剩余期限的钢瓶使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