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查了广东省内44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发动机润滑油产品。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5%。不合格项目为低温动力黏度项目。
本次被抽查的44家生产企业(8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3家(5批次)、中型企业2家(4批次)、小型企业39家(71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6.%、4.6%、88.6%。本次抽查发现的2家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均为小型企业。
本次抽查依据GB 11121-2006 《汽油机油》、GB 11122-2006 《柴油机油》、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对发动机润滑油的低温动力黏度或黏度指数、运动黏度(100℃)、倾点、水分、泡沫性、蒸发损失(诺亚克法)、机械杂质、闪点(开口) 、高温高剪切黏度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