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乘联会的数据,8月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了53.9%,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6.6个百分点。越来越多的新能源汽车导致充电设施需求不断增加,但充满电不走以及燃油车占位也引发了许多矛盾,在这个背景下,许多充电桩运营企业开始收“占位费”,旨在杜绝占位现象,但收费标准却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有媒体报道,山东济南一位女车主前往某进去游玩,入园前将自己的新能源汽车停到充电站进行充电,当她结束游玩准备开车离开时却发现被收了46元占位费,而充电费也才40.72元,加上停车费、服务费,共支出了106.52元。这位女车主认为占位费不合理,自己去景区游玩,不可能在一个小时或一个半小时后出来拔掉充电枪并腾出充电车位,而且运营商并未提前告知有占位费。
媒体针对此事采访了当事充电桩运营方,客服人员表示:“充电结束后,如果车主在30分钟内未拔枪离开,将按每分钟一元收取超时的占用费用”,“建议车主在进行耗时较长时间的活动(如吃饭、看电影等)时,评估进行充电的必要性”。在某网络投诉平台上,有关占位费的投诉超过400条,甚至有车主被收取了120元占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