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1日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2022年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上海赛昂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祥通润滑油脂厂、余姚市耐施汽车配件厂、濮阳金路宝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山东萨德勒润滑油有限公司、山东老屯汽配城安捷耐施汽配经营部、济南伟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卡福特种润滑材料厂、济南市天桥区范氏汽车配件经营部、山东氢动高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生产或销售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
2022年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4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4批次,流通领域36批次。依据GB 12981-2012《机动车辆制动液》等标准的要求,对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的运动黏度(-40℃、100℃)、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pH值、蒸发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上海赛昂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祥通润滑油脂厂、余姚市耐施汽车配件厂、濮阳金路宝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山东萨德勒润滑油有限公司、山东老屯汽配城安捷耐施汽配经营部、济南伟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卡福特种润滑材料厂、济南市天桥区范氏汽车配件经营部、山东氢动高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生产或销售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运动黏度(-40℃、100℃)、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pH值、蒸发性能。其中,生产者山东萨德勒润滑油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标称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后处理工作。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机动车辆制动液又称为刹车油或刹车液,主要用于汽车液压制动系统中传递压力,使车轮制动器实现制动作用。机动车辆制动液的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到车辆和驾乘人员的安全。对机动车辆制动液产品的性能要求是低温流动性好;沸点高,高温下不产生气阻;使用过程中品质变化小,不引起金属件和橡胶件的腐蚀和老化。选购和使用时建议:
1.机动车辆制动液外观应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和悬浮物,不建议购买和使用伴有难闻气味的产品。
2.购买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和标识,选择在保质期内的,且印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规格型号的产品。
3.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以防假冒伪劣产品。倡导消费者登录国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产品监督抽查结果,作为选购制动液的参考。
4.不同类型的机动车辆制动液不能混合使用。不同类型的制动液配方不同,混合后可能发生反应,产生分层或沉淀,堵塞制动系统。
5.制动液由有机溶剂制成,易挥发易燃,灌装和保存时应远离火源。用后及时密封,防止吸水变质。
闪电新闻记者 何则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