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七国集团和澳大利亚自2月5日起对俄罗斯石油产品正式实施限价措施,欧盟禁止海运进口俄罗斯石油产品的制裁措施也于当天正式生效。这是俄乌冲突以来欧盟第三次在石油领域对俄施加制裁,相关举措将加速欧盟与俄“能源脱钩”进程。有分析指出,欧盟此举将进一步导致国际能源市场失衡。
欧盟对俄石油制裁加码
去年6月,根据欧盟对俄实施的第六轮制裁措施,欧盟决定禁止通过海上运输方式购买俄罗斯汽油、柴油、燃油等石油产品。12月,欧盟对通过海运出口的俄罗斯原油实施禁运,并与七国集团成员国一起,对俄原油出口价格设定了每桶60美元的上限。
受到限价措施约束,如果俄罗斯向第三方国家出售石油产品的价格高于上限水平,采取限价措施的国家将不再提供贸易、保险、金融和运输等服务。而承担全球大部分海上贸易保险、航运服务等相关业务的机构,多数为西方国家所控制。
本月3日,欧盟成员国、七国集团和澳大利亚宣布已就俄罗斯石油衍生品价格设定上限达成协议。根据欧盟委员会4日发布的声明,限价机制对俄罗斯生产的汽油、柴油、煤油等较贵石油产品设定每桶100美元的价格上限,对燃料油、石脑油(又叫化工轻油、粗汽油)等较便宜的石油产品设定每桶45美元的价格上限。5日,限价措施和禁运措施同步生效。
据俄罗斯媒体报道,欧盟此次限价机制设置55天缓冲期。欧盟将对价格上限进行持续监测和定期评估,并在未来进行“酌情调整”,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影响力。
此前,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2月2日率团访问基辅时,在会谈后与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已经透露,欧盟计划在俄乌冲突爆发一周年之际对俄罗斯实施新一轮制裁,对俄罗斯的石油产品实施额外的价格上限。欧盟方面近日的一番表态也让其目的昭然若揭。欧盟称,对俄罗斯石油产品的限价措施将“进一步打击俄罗斯的收入”,并降低其在俄乌冲突中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