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添加剂的原液种类很多,除了很早之前被人们知道的醚类聚合物,目前还有甲醇,PNF等各类原液,这些都仅仅是燃油添加剂的组分的一部分,并不是构成添加剂的全部成分。核心的技术成分在于添加剂本身的添加成分,原液可以是混合类的,可以是单独某一类的,就好比是国标燃油,是多种成分的组分构成的。
我们今天先聊聊甲醇原液类的添加剂,甲醇原液,顾名思义,就是以甲醇为载体加入添加剂后进行调和的聚合物。
甲醇特性
1.毒性大,无色有刺激性液体。
不能超量使用,对人体毒害性等级很高。
2.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不溶于燃油。
和水相融会增加水的体积,长期使用会导致燃油泵被腐蚀,要溶于燃油必须借助甲醇添加剂完成和燃油的融合。
3.热值在3000-4800大卡,明显低于国标汽油的热值 10490大卡。
热值明显小于汽油,在动力转换方面有很大的缺陷。用多后会导致油耗明显升高。
4.辛烷值高,含氧量高。
含氧量高对冬季启动有帮助,但是甲醇和燃油混合后会加速氧量的释放,过多使用会导致油箱气阻发生并且燃烧室的混合气含氧量过高,动力没劲,混合气过稀,出现爆震抖动,在使用这类添加剂的时候,务必要注意使用量。所以国标燃油规定甲醇含量不大于0.3%。
小结
以上就是甲醇作为燃油添加剂原液的一些特性,当然最核心的就在添加剂的成分的配方上了,这些才是燃油添加剂效果的关键因素,原液都会有各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燃油添加剂就不会简单的使用原液直接作为添加剂功效的发挥成分。
下面我们聊目前市面对原液的误区有哪些
很多人认为只要使用了某种原液就一定好的燃油添加剂,并且还有人认为只要是国标标准的添加剂就一定好的添加剂,这两点都是误区,下面给大家分解一下
原液误区
误区一
第一,我们用在国内叫喊了很多年的PEA原液来举例,PEA也叫聚醚胺,是用于很多行业的醚类聚合物质,在使用于燃油添加剂中,起到了分解油路燃烧沉积物的作用。因为起步比较早,很多人错误的认为是比较好的燃油添加剂,同时也误认为使用PEA原液的添加剂,只要这类原液占比很高,那么添加剂的质量就会很好。其实这是多年来被误导影响了。我们来讲两个小故事,纯属虚构,但是逻辑上一下就可以明白。
故事一,如果现在给五粮液酒厂茅台原浆,是不是就可以做出来茅台酒了呢?口感口味真的是和茅台一样的吗?显然不可能的,为什么呢?酒类的核心配方没有解决。
故事二,如果给某个国内机油厂美孚使用的基础油和美孚PAO等已经公开的添加剂,是不是就可以做出来和美孚一样的机油,显然不可能,机油中10%的添加剂比例中的配方才是决定机油性能的核心因素。
以上两个小故事你看懂了吗?所以,不要迷恋燃油添加剂的原液,原液是载体,作用是可以更好的融入到汽油中,就好比上文提到的甲醇原液,要融入到汽油中,是要借助甲醇添加剂来完成的。所以具备溶剂和载体功能的原液并不是识别燃油添加剂好坏的最重要的因素。
误区二
第二,回到PEA上,PEA这类原液欧美和国内都有,从目前的质量上讲,都已经是不相上下的水准,因此,还在认为欧美进口的PEA原液的添加剂是好添加剂的观点,既不客观也不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
PEA的专利从1989年开始到1998年最后一次申请,整个过程都没有按照国内燃油的特点进行研发,就更算不上用到国内燃油一定有好的效的结论了。而我们国家的燃油标准从国四到国六A已经不断提升,逐步缩小了和全球发达国家燃油的差异,于此同时,欧美的燃油标准也是大幅提升,因此1998年下的专利解读并不能直接用于现在的燃油标准。
关于燃油添加剂的国标认知误区
燃油添加剂一定要申请国标认证,这是非常低级的认知,要说大家对化工业的PEA不熟悉,误被引导感觉好原液是好添加剂,那还可以理解,但是认定国标标准就一定要执行就大错了。要知道在任何国家都有行业标准,有些标准不是强制认证的,我们就说燃油添加剂。
燃油添加剂产品的国标起草单位是,中石化科学研究院,中石油兰州润滑油研发中心,中国环境科学院,山东益丰生化环保公司,最后由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和行业标准认定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大家注意看,起草单位没有发动机研发单位参与,和国六燃油的国标完全不一样,因此该类国标的发布并非是强制标准,因为没有覆盖行业链条中的各个参与单位。
我们在看一下上面论述的“误区二”中,大家经常关注的PEA是不是符合该国标的标准,我们找一条内容展示给大家。